高速公路上行車超速會被開單,開太慢也會被開單,別忘了要是「車距太近」也是要損失3張小朋友的!一名何姓男子日前就在臉書《爆料公社》發文,抱怨:「先說一下,個人十分擁戴大有為的政府和尊重辛苦工作勞苦功高的警察大人們,但是你們有沒有開過台灣的高速公路?這樣收錢會不會太誇張啦?」
(翻攝自《爆料公社》,下同)
原來,何姓車主吃罰單不是因為超速也不是歸速,而是「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」。根據罰單上的紀錄,「時速93公里,應保持46.5公尺,實距不足」,為此須繳新台幣3千元罰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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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網友看了紛紛抱不平,留言:「台灣高速公路車太多,很難保持完美車距!」、「如果是隔壁車道的車輛突然變換車道插到你的車前,然後剛好被拍到呢?這樣收到罰單不就很倒楣,而且就算想用行車記錄器影像申訴也沒用,因為等收到罰單,影像檔案都不知道被覆蓋掉幾次了!」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