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一名女駕駛酒駕,結果違規被警攔查,期間她故意拖延不配合,遭開出18萬拒測罰單,沒想到她還反告警察,質疑警察酒測器操作不當,但法官看了密錄器發現,警方已經按照規定等了她15分鐘,認為是女子故意不配合,判她敗訴。 聞到女子身上濃濃酒味,警察要對她進行酒測,但女子說什麼就是吹不出來。 警察:「嗶,一樣還是吹氣失敗,持續吐氣這樣懂嗎,你都吹一下而已。」 一連吹了好幾次都失敗,警察還是耐著性子跟她好言相勸,也向她進行權益宣告,但女子不配合就是不配合,跟警方盧了18分鐘,測了18次,測到警察火都上來。 警察vs.拒酒測蔡姓女子:「再來再來,一樣吹氣失敗,已經10幾次了啦,你說你冷,我們外套也給你穿了,對,你要等,等時間我們也等了,再這樣我真的會給你按拒絕酒測啦。」地點發生屏東建國路跟大武路口,今年一月份,蔡姓女駕駛淩晨2點多酒駕在路口違規迴轉,被警察攔查,因為身上散發出濃濃酒味,對她進行酒測,沒想到整整18分鐘都失敗,警方按照超過法定15分鐘,認定她拒絕酒測,對她開罰18萬,不但扣車還吊扣駕照三年,沒想到女駕駛竟然還不服氣,一狀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結果踢到鐵板。
屏東分局交通組巡官林裕翔:「消極不配合,吹氣達三次以上,現場明確告知拒絕酒測相關罰則後,才依拒絕酒測告發。」 蔡姓女子辯稱當時天氣太冷,她全身發鈄吹不出來,還反質疑警察酒測器操作不當,否認自己酒測,但法官認為,警察已經告知他酒測事項,而且整個過程已經超過法定的15分鐘,認為是蔡姓女子消極不配合,因此駁回請求,打臉女駕駛,最後這張18萬拒測罰單還是得乖乖吞下,接受裁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