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7個孩子,沒有一個人肯來照顧我,更別說拿點錢了,我一生中沒做過什麼對不起他們的事情,他們這麼對我,我無法接受」
楊大媽告訴我們,她今年81歲,是一名退休工人,和老伴一生中共育有3女4男7個孩子,每個孩子均已成家立業,家境生活等都不錯,7年前老伴患病去世,留下她一人生活,想著兒女這麼多,晚年應該是無憂的,但這麼些年來卻無一人肯願意來照顧她。
前些天,她患病昏倒,鄰居將她送進醫院後給幾個孩子打了電話,可沒有一人來醫院看她,更別說照顧了,這讓她特別的氣憤,事後她委託人將7個孩子均告上法院,索要每個月贍養費300元,可結果仍舊沒有用。
贍養父母是做子女的義務,是不可推卸且必須做到的,再者這7兄弟姐妹,這麼多人照顧一個母親,更是小事一樁了,而今這7個孩子是因為什麼不肯來照顧,法院判決了都拒不肯履行,帶著疑問,我們找來了4個兒子。
「很為難,相當的為難,因為啥不贍養她,都是她自己作出來的,其實我們幾兄妹跟她一點感情都沒有,因為她只將我們生下,但並未盡到撫養的責任,再者7兄妹中,老三老六和老七均是同母異父,幾十年前的事吧,她在外面跟人家生了老三,然後跑出去躲了一些時間,之後回家求我爸原諒,而之後的幾年裡又再次陸續出現這樣的事情,這讓我們幾個人都很氣憤,而我們父親沒辦法,默許了這樣的一個事情,這才有了現在的事,如今不是我們不願意贍養她,有讓她去養老院,但她不願意」小兒子王大哥氣憤地說著。
兒子這番話讓楊大媽無法接受,楊大媽坦言,7個孩子中有三個確實是她與外人所生,當時年輕比較衝動,造就了這樣的一個後果,而今她再怎麼不對,畢竟生下來了7個人,這贍養一事不可推卸。
最終,雙方協商不歡而散,小兒子王大哥堅持要求讓楊大媽前往養老院居住,費用由7人承擔,但楊大媽拒絕並表示走法律途徑。
對此,大家怎麼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