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家裡有小嬰兒的父母都深有體會,要帶孩子出門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除了要準備好奶瓶、奶粉等,以備不時之需,選擇什麼樣的交通工具也非常重要。日前就有一位媽媽發文,表示自己收到了警察局寄來的交通罰單,竟然是被民眾檢舉「機車超載」而開罰300元,讓她感到既無奈又生氣,直呼「難道現在一定要有車子才能載小孩出門嗎?」掀起了網友們兩派論戰。
根據《ETtoday新聞雲》報導,這位媽媽在臉書「爆怨公社」發文,表示最近她收到了新北市警察局寄來的違規罰單,上面註明她6月10日,騎車行經三重區中正南路交叉口時,被後方民眾以「機車超載」為由檢舉了,需要繳納300元罰款,讓她心裡非常無奈,認為對方太沒有同理心,不懂得體諒他們這些沒有車子,卻需要載孩子出門的父母。
原PO接著還解釋,她的孩子只有1歲左右,實在不知道哪裡可以買到合適的安全帽,加上孩子有用揹巾揹在胸前了,只是被外套擋住,所以才會看不見。她表示,如果不是沒有駕照和汽車,她也不會想要用機車載孩子,「爸媽想帶著孩子出門還要擔心被民眾檢舉,以後誰敢帶孩子出門?」
這篇貼文曝光後,立刻就掀起了網友們兩派論戰,一部分人和原PO抱持相同看法,說「實在不懂檢舉的那位什麼意思,如果有車可以開,誰還願意騎車載小孩」、「我蘆洲也是被檢舉載小孩,我覺得檢舉這種人超沒良心,就算我有車也不可能去哪都開車好嗎」、「家家有本難唸的經」、「所以現在生育率愈來愈低了,因為沒錢的人還是佔多數,連出門都要擔心被檢舉」。
不過也有不少網友認為,本來三貼就是違規,平常因為民俗風情,警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算了,但如果被抓到也沒什麼好辯解的,「這世上又不只有機車和汽車2種交通工,嫌計程車貴的話,還有公車和捷運啊」、「或許檢舉人真的是為了小孩安全著想吧,其實新北搭車已經算方便了,不要說沒車無法出門,走路都比這樣三貼還安全」、「要生小孩之前本來就該先計畫好未來,不是生完才說沒駕照、沒車這種不負責任的話」。
要不要用機車載小孩,真的是個吵不完的議題,大家怎麼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