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健全主義所關註的是運行的安全穩健,其核心問題就在於能否將公債作為的資金來源。
立法院預算中心提出一一○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,預估我國明年將首度突破六兆元,而各項指標都顯示,國家財務狀況已來到另一個歷史分水嶺。
我國政府財務迅速擴張,可追溯至一九九一年的「國家建設六年計畫」,總預算支出並在一九九三年突破兆元;一九九九年,配合精省政策,承接台灣省債務八一三九億餘元,導致國家財政進入赤字。而為因應二○○八年,我國總預算歲出再次攀升,逐漸逼近兩兆元大關。
如今衝擊全球經濟,政府依照紓困特別條例編列預算,達四二○○億元,加上移緩濟急等資金上的因應措施,按「移位效應」預測,總預算支出恐第三次大幅度攀升。
然而,面對財政龐大壓力,蔡政府已然在政策工具上見絀,尤其在執行國家重大建設,以及維持大政策方針下,相繼編列的前瞻特別預算、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等,都已讓台灣距離「財政健全」四字愈來愈遙遠,甚至自陷系統性的風險之中。
面對赤字,政府實務上僅有利用發行公債的手段來應付債務,但現階段的困境絕對不是短期內就可填補的坑。而為求資金到位的效率,以及帳面好看,無止盡地編列特別預算,乍看或許是好方法,卻必須消耗政府本可用在改革上的政治能量。更何況,政府可不能永遠逃避,該還的,終究還是得還。
若新冠肺炎疫情再肆虐一年,又或者,新的不確定危機爆發,國家財政都將面臨前所未有挑戰。我國站在財政上另一個分水嶺,絕非危言聳聽。
早期,財政健全主義一般要求,不得在中列赤字。國家的財政開支只能以、等作為來源,的合法性被完全否定。進入時期以後,受的影響,國家不得不大規模幹預。由於財政開支的數額劇增,而傳統的來源不升反降,因此成為各國的普遍現象。為了彌補財政赤字,公債手段開始被大量使用,並且逐漸合法化。在這種歷史背景下,人們對財政健全主義開始持懷疑。在公債發行已經不可避免的情況下,是否還有必要強調財政健全主義?如果是,那麼財政健全主義的內容如何衡量?這些問題一直纏繞在人們的心中,不得其解。針對這些問題,有人主張,年度財政平衡事實上無法做到,應該建立在動態基礎上。如果在一個內,時期的赤字與高漲時期的盈餘能夠相抵,這也是一種平衡;還有人主張,考慮財政本身的平衡問題沒有意義,需要考慮的應當是財政的。如果財政能夠促進經濟健康發展,即便出現財政赤字也沒有關係。
我們認為,隨著財政平衡被打破,公債的規模日益擴張,財政風險也越來越大。在這種情況下,就更強調財政健全,防止財政突破最大承受能力,引發。應該說,雖然實現財政健全的方式可以變,但財政健全的理念在任何時候都不會過時。
毫無疑問,財政平衡是實現財政健全的一種方式,也是一種理想的財政狀態。但是,當年度財政平衡無法堅持時,財政健全主義的重點也應當隨之調整。既然公債在現代經濟條件下無法避免,就不妨肯定其合法存在。但是,借債畢竟是引發財政風險的重要因素,因此,法律應當著重對公債的發行主體、審批程式、發行方式和限額、使用范圍、償還方式、等作出限制,以最大可能地發揮公債的積極功效,降低公債的財政風險。當公債的規模和已經超出風險預警線時,法律還應該設置緊急應對措施,如強制性要求收縮財政開支規模,調整,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