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媒體報導,陝西紫陽法院對彪某多次侵犯自己8歲女兒一案進行判決。在2019年8月到9月,彪某趁著妻子外出打工,在家中對於8歲的女兒實行4次侵犯。受害人由於年齡尚小,遭遇侵犯後不知如何處理,便告知其母黃某。黃某立即報案處理。
據悉,嫌疑人彪某的妻子黃某在外地打工,無法長時間在家中停留,8歲的女兒全靠丈夫彪某照顧。在2019年8月底,彪某趁著女兒開學之前,連續兩個晚上在家中自己的房間裡對於女兒進行侵犯。2019年9月初,彪某在醉酒之後,對於女兒再次實行侵犯,導致孩子不敢回家,並將父親的事情告訴了母親黃某。
黃某聽到之後,便將孩子安放在2位朋友家,並在9月6日,從外地返回紫陽家中,報案處理。黃某向民警出示了女兒向自己求救的資訊,文字中可以看到一個8歲的女孩的害怕無助,想要逃離父親的想法。警方也立即出警,並將彪某逮捕。
經審訊,彪某承認了自己對於8歲女兒實施侵犯的犯罪事實。在前3次得逞之後,也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的錯誤,但是未能阻止自己的想法,進行了4次侵犯。警方考慮到,彪某的行為違背了倫理道德,他是否存在精神方面的疾病,便送其去醫院鑒定。
檢查結果顯示,彪某具備正常人的行為能力,也就是說,他在對女兒進行侵犯時,是有意識的,也知道自己的行為。雖說,8歲的孩子語言表達以及對事件的描述不是很清晰,但是表達出了自己遭受侵犯的事實。結合證言,證明彪某並無精神方面的異常。因此,彪某對於侵犯幼女,具備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。
據彪某的家人介紹,彪某平常內向,不愛與人交流,但這並不是說他有精神問題。他與妻子黃某平時的關係就不好,加之長期酗酒,更加的讓家庭關係不融洽。雖說性格上有缺陷,但並未做過什麼出格的行為。
彪某的辯護律師也表示,彪某在被捕後,對於自己的犯罪行為如實交代,對於證據也不進行辯解,自願認罪,有後悔的情節在。但是由於自己的行為對於家庭,對於社會來講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,所以理應重罰。
法院在判決此案時,犯罪事實以及證據確鑿,對於社會造成了重要的影響,理應重罰。最終彪某因強制違背當事人意願,侵犯幼女,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。
這一案子在社會上也引起了熱議,很多人表示,彪某向自己的親生女兒下狠手,違背了倫理道德不說,也是毀了孩子的一生。